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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抗诉一起无罪案件
2018-05-0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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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近年来,我院把刑事审判监督作为公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近期,我院又成功抗诉一起案件,该案是我院近年来成功抗诉的首例无罪改判有罪的案件。

2017年5月4日,我院对马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向西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7月17日西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17年7月25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马履行了一定职责,关闭沙场需要联合执法,担任第一书记后没有履行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股长职的义务为由判处被告人马无罪。我院收到判决后,及时向检察长汇报了情况,迅速召开公诉部门案件研讨会,认真仔细研究判决,认为西吉县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事实认定错误、证据采信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在对判决书抗点梳理后,及时启动三级会商制度,向区、市两级检察院汇报请示,区、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我院意见后,分析本案抗点,为本案就诊把脉,确保案件抗的准,能改判。2017年8月11日,我院提出抗诉,2017年12月11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西吉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18年3月9日西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改判,判处被告人马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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